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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禮義ddr4 記憶體廉恥:道德約束的千年風景】
  故宮竹北買屋乾清宮“正大光明”匾,象徵著封建統治者對“言行正派”的推崇
  現實中的反腐形勢正如火如荼,考察數千年的政治文化尤其是廉政文化,以古為鑒,我們或可把握現實中固態硬碟的一點一滴。
  “廉政文化是政治文化的一個分支,它以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並構建了一定的政治結構為前提。沒有相應的政治和政治制度產生,廉政文化也就無從談起。由於廉政文化與特定的政治文化緊密相連,因此,不同民族、不同國家的廉政文化的產生道路是不完全相同的,即使研究同一國家在不同歷史時期的廉政文化也要註意它的特定含義,不能作簡單的解釋和比附。”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所長卜憲群告訴記者的這句話,既是對中國古代廉政文化的客觀敘述與評價竹北房屋,也蘊含著廉政文化的歷史鏡鑒意義。
  作為“中國曆史上的腐敗與反腐敗”這一重東森房屋大課題的主持人,卜憲群對記者說,這一課題正是以寬廣的學術視野來觀照中國廉政文化的緣起與發展。
  “六廉”:中國古代廉政文化的內核
  “中國古代廉政文化產生時間很早。文明誕生之初的氏族首領已經註意到了在公共事務管理過程中對自身素質的要求。”卜憲群介紹,《尚書·堯典》記載帝堯為政“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以及要“敬授民時”,其思想涵蓋為政者要勤政、節用、愛民、尚賢等多層次含義。《尚書·皋陶謨》中提出的所謂“九德”,也主要是針對為官者的素質要求。值得註意的是,《皋陶謨》中表達的“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達於上下,敬哉有土”是傳統“民本”思想的淵源所在,也構成了中國古代廉政制度、行為、思想的深層次價值觀,是古代廉政制度形成的重要文化基石之一。
  隨著國家的產生及其形態的完善,廉政文化的內容也日漸豐富。三代(夏、商、西周)王朝的更迭使統治階級認識到“天命”無常,要保持統治的長久就必須把剝削和壓迫控制在一定的範圍之內,必須對被統治者“民”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認識。人們所熟悉的“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夫民,神之主也”等等言論就是“民本”思想觸動統治階級政治神經後的感慨,也是三代廉政制度、行為、思想產生的深層文化意識之一。
  卜憲群認為:“三代對貪賄的懲處是否都出自於民本思想的價值觀,還值得我們深入探討,但以條規刑律對貪加以懲戒,這是在以往基礎上的一種發展。”
  春秋戰國是中國古代國家形態發展的一個重要轉折時期。這一時期廉政文化發展的一個突出特點是政治家、思想家們關於“廉政”問題的思考多姿多彩。齊相晏嬰說:“廉者,政之本也。”(《晏子春秋·內篇雜下》)。晏嬰還與齊景公專門討論過“廉政”問題。一次,景公問晏嬰:“廉政而長久,其行何也?”晏嬰對曰:“其行水也。美哉水乎清清,其濁無不雩途,其清無不灑除,是以長久也。”意思是廉政能否持久,關鍵在於各級官吏能否做到堅守美德,出污泥而不染,做廉潔的表率。
  這個時期廉政文化中最引人註目的成就,首推法家的廉政文化學說。法家從人具有貪欲的天性出發,既主張從制度上設官分職,加強監督,防止腐敗的產生,也主張從道德的層面對包括君主在內的各級官僚進行教育。法家的集大成者韓非說:“所謂廉者,必生死之命也,輕恬資財也。所謂直者,義必公正,心不偏黨也。”法家的另一代表人物管子認為:“國有四維”,即禮、義、廉、恥。他還說:“欲民之有廉,則小廉不可不修也。小廉不修於國,而求百姓之行大廉,不可得也。”
  卜憲群就此評價:“法家的廉政文化思想較之以前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不僅春秋戰國之際列國的廉政制度、廉政教育乃至官吏的廉政行為的深層次價值觀念在法家思想中大都可以尋到蹤跡,而且整個封建時代的廉政文化也都無法迴避法家所奠定的基礎。”
  君子之道:思想家心中的最高標準
  中國古代廉政文化建設大體包括廉政制度文化建設、廉政思想文化建設和廉政社會文化建設三個方面。戰國秦漢以降,廉政建設由原先的道德追求向制度層面轉化,國家圍繞如何在政權體制中反腐倡廉作出了許多精密的設計,併在法律法規、監察監督、行政管理上得以體現。由此,廉政設計和建設也成為古代政治家的政治理念之一,這種理念既是廉政制度文化推動廉政制度建設的反映,反過來也豐富併發展了廉政制度文化的內容。
  卜憲群介紹,所謂廉政社會文化建設應當包括三個層次:第一,統治級通過政治宣揚在全社會倡導廉潔為政的社會風氣。被統治階級確立為正統思想的儒家思想,對古代社會廉潔風氣的形成有著重要意義。儒家經典中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家國同構思想,由孝推及忠、廉的家庭倫理與政治倫理相結合的思想,使廉政文化中的若干因素普及到社會中的個人和家庭。
  第二,社會大眾形成的輿論監督。在中國古代廉政社會文化的發展過程中,社會輿論構成了廉政文化的獨特內容之一。這種輿論表現為社會大眾自發地對貪官污吏的鞭撻和對廉潔為政者的歌頌。如東漢末年太學生奔走呼號,揭露腐敗政治。
  第三,各種旨在懲惡揚善的藝術表現形式。中國古代的民歌、民謠、詩賦、小說、繪畫、雕塑、戲劇等多種藝術形式中,都有豐富的廉政文化內容,它們在社會中的傳播,有力推動著整個社會廉政氛圍的形成。
  “廉政制度文化、廉政思想文化和廉政社會文化並不是相互孤立的,它們彼此相互推動,相互影響,構成了中國古代廉政文化的豐富內涵。”卜憲群說。
  高薪養廉:中國古代的廉政嘗試
  中國曆史上職業化的官僚隊伍自戰國以後建立,為保障這支隊伍的高效運行,廉政制度建設不可缺。我國曆史上的廉政制度建設是一個長期發展過程,內涵十分豐富,包括官吏選用與管理制度中的廉政保障制度、監察與權力制衡制度、鄉論及輿論監督制度、獎懲與養廉制度等等。
  卜憲群評價,群眾的“謗言”,“足以補官之不善政”(《國語·齊語》),這是一種智慧的認識。我國曆史上註重以民眾的輿論來監督官吏的廉政行為,此舉逐漸受到統治者的重視,並將其吸收到廉政制度建設中來。自漢代開始,個人家庭孝悌等倫理行為,勇敢、節儉、廉潔、濟貧、正直等形成的地方聲譽,是國家選拔官吏時的重要參考,這在當時稱為“鄉舉里選”(《後漢書·章帝紀》),這些輿論又稱為“鄉論” (《後漢書·陳寔傳》)。東漢後期規定,州縣官治理不善,老百姓給他們編“謠言”者,一律免官。我國曆史上有風聞奏事、舉報,自漢至清普遍存在,是廉政管理的一個有效辦法。
  獎廉制度既有行政制度也有法律制度,是保障官吏廉潔從政的方法之一。歷代都有對廉吏的褒獎制度,考核優秀者將獲得升遷、超遷、增秩、賜爵、賞金、畫像、立祠、下詔書表揚、死後謚號評定、追贈榮譽官職以及上朝特殊待遇等表彰。
  俸祿與廉政的關係是歷史上官吏管理的一個經常性的話題。漢代就有很多人抱怨俸祿不足,特別是低級官吏。漢宣帝自己也說,這些小吏很勤勞,但俸祿太薄,讓他們不侵吞老百姓,難呀!東漢開國後就著意提高了俸祿。北魏初期,官吏基本沒有俸祿,貪污成風。一個人單身去做官,回來時滿載而歸。孝文帝太和八年(公元484年)正式制定了班祿制度,給各級官吏發放固定俸祿的同時,制定了十分嚴厲的法令防治貪污,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敗。
  北宋及清朝也試行過高薪養廉制度,不過最終都以失敗告終。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朝廷推行“耗羡歸公”和“養廉銀”制度(《清朝文獻通考·田賦考四》),但是養廉銀京官沒有,後雖有補貼,仍大大少於外官,京官向外官的索賄由此半公開化。後來養廉銀的發放也因國家財政虧空等因素遭到各種克扣,貪賄之風仍在盛行,重蹈了北魏的覆轍。
  如果“只知有私不知有公”,“豪奢逾度”,再多的薪水也不能振作吏治。
  家國同構:從理想到歧路
  廉政意識與國家意識分不開。中國古代社會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宗法血緣關係殘留嚴重,並且血緣與政治的關係很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國家建立後,也沒有徹底打破這種關係。而歷代統治者正是充分利用了這個特點大力宣揚“孝親”、“忠君”的“家國同構”觀念,從這個角度培養、教育官吏的愛國意識,而這種意識對於官吏的政治行為又有深刻的影響。
  家國同構意味著個人、家庭與國家緊密相連,家是國的縮小,國是家的放大。《孟子·離婁上》說:“人有恆言,皆曰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指出了身、家、國三位一體的關係,並特別突出“家”在社會中的重要地位。這個思想同樣體現在儒家思想的諸多著作中。如《禮記·大學》說:“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
  家國同構使政治權力制約和血緣關係的道德制約實現雙向互動,加強國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維持社會穩定。《孝經》既強調父權又強調君權,使“事君”與“事親”完美結合。按照這種政治倫理,“事親”與“事君”一致,“事家”與“事國”一致。
  卜憲群評價,在家國同構政治倫理氛圍中成長起來的官吏,其中也有不少人很自然地把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視為己任,將自身的行為與家庭、宗族、國家的前途相聯繫,把孝和忠、廉完滿地結合起來。而國家也希望通過旌表個人、家庭、宗族的方式來激勵為政者養成高尚氣節,廉潔從政。
  家國同構究竟如何體現?《論語·子罕》中宋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漢書·蘇武傳》說:“臣事君,猶子事父也。”《鹽鐵論·備胡》更是明確聲稱:“天子者,天下之父母也。”《後漢書·傅燮傳》載其上疏原文:“臣聞忠臣之事君,猶孝子之事父也。子之事父,焉得不盡其情?”
  家國同構迎合了歷朝歷代“天子”“私天下”的思想本質,中國古代王權下的廉政文化的實質本來就是維持統治集團、官僚階級的利益,幾千年中國曆史就是專制者因專制上臺又因專制垮臺的死循環。  (原標題:歷史學家說古代廉政文化:"家國同構"從理想到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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