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寧鄉站11月11日訊(分站記者 賀美容 通訊員 羅善芝)買賣不成,便糾集人半夜去偷,被人發現立即實施搶劫。昨日,經寧鄉縣人民檢察院起訴,3名男子均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5千元。
  2013年11月,家住寧鄉縣從事廢品生意的湯某等人,得知某建材廠有廢舊設備和電纜線出手,於是上門洽談,但雙方因價格分歧太大,生意最後未談成。湯某見生意不成,便動起歪腦筋,產生了盜搶的念頭。不久,湯某糾集李某、江某二人半夜爬牆進入該建材廠盜竊,但因電纜線太粗,所帶工具無法剪斷,當晚沒有盜竊成功。但湯某等人賊心不死,越發惦記這批廢舊建材。半個月後,幾人瞭解到建材廠增派人手守衛這些建材,遂準備了繩子、液化剪等作案工具預謀搶劫。不久,三人採取牆上打洞的方式侵入建材廠。進入工廠後,持鋼管威脅、捆綁保安,盜得電纜線共計400多斤,裝車逃離現場。得手後,三人將所搶電纜線銷贓得款1萬餘元。2014年1月,湯某等3人被抓獲歸案。經鑒定,被搶的電纜線價值2.4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湯某、李某、江某使用暴力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遂建議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在此,檢察官提醒企業加強安保人員教育培訓,使每個保安既有防範意識,又有防範技能,廢舊設備等應及時處理,必要時加裝防盜設施,切勿給不法分子有乘可機,一旦被盜被搶,應迅速報警並保護好現場。  (原標題:買賣不成糾集人半夜去偷被髮現捆綁保安搶財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q26fqqk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